金刚经第四十四讲之六详
2022/8/22 来源:不详详解如梦、如幻等喻
上来要旨已竟。至若梦幻等喻,其义甚精,甚细,甚妙。故作此观,便可证道也。兹当详细说之。佛经中所说有为法之譬喻甚多。梦幻等喻之外,如乾闼婆城、水月、树橛、绳蛇、空花、兔角、龟毛、等等。这些譬喻的境相在现实生活中都不是真实存在的,虚妄不实。其大旨,无非显示万法皆空之理。警告凡夫,不可认以为实。以破其分别执著,引令出迷耳。
我们在生活中的见闻觉知处皆应照见察觉一切法如梦如幻,如空花水月、龟毛兔角。离开生活事相去观如梦如幻,没有任何意义。
魏译《金刚经》,其喻有九。曰:一切有为法,如星、翳、灯、幻、露、泡、梦、电、云,应作如是观。秦译则约之为六。多少虽殊,理则一也。六喻之中,梦喻为总。幻、泡、影、露、电,为别。皆所以明其如梦也。根性好者,一闻梦喻,便可明了缘生之法,当体皆空。根性好者其实就是久久熏习般若之人,具足般若正见。所以在红尘中历事炼心并不是坏事。尤其是那些经历过生死的人,他一接触佛法,马上就能契入进去,因为法性是相通的。有一种说法讲,那些打仗的将军如果学佛修行成就会很快,因为他们有杀伐决断的魄力,有向死而生的信念。
因恐或有未了,故复说幻等五喻。五喻若明,当可恍然万事同归一梦矣。所谓梦者,缘生法之一也。古语云:日有所思,夜形诸梦。所思即其作梦之缘也。亦有并无所思而梦者,如世俗所言之托兆。则托兆亦其入梦之缘。故为缘生之法。有缘必有因。作梦之因为何?意识(亦曰妄心)是也。若无此因,缘亦无从遇矣。
我们的阿赖耶识里面含藏无量的种子,唯识讲“一切种子如瀑流”,那么我们到底要轮回到什么时候?不用担心,种子虽然很多,但是如果没有土壤、阳光、雨露等种种外缘的滋养,也是结不了果的。戒律里面讲“缘缺不生”、“五缘成犯”,要具备五个条件才犯根本戒。举一个较为极端的例子,你没有想杀人,但是把别人杀了,这样不犯根本戒,因为没有起杀心。这就是佛法所讲因果论,要从心而判。因果律不是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规范,而是世间万法之间交互运作生发的作用与规律。所谓“假使百千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”,
故曰至人无梦。盖有道之士,妄心虽未断,必已能伏。故梦少也。由此可知一切皆唯心所造矣。可怜凡夫,梦时固是妄心。即其所谓醒时,亦全是妄心也。故其所谓醒,依然是梦。何以故?从来迷而未觉故。若其已觉,决不致但知梦中之悲欢离合,得失穷通为假。而又认所谓醒时之悲欢离合,得失穷通为真也。在佛法看来,梦醒一如方是功夫得力之时。
须知醒时之心,与梦时之心,既皆是妄非真。所以醒时种种境遇,或由计画而成,或出意料之外。与其入梦之或由于日有所思,或由于神灵托兆,其理由全同也。而转眼皆空,了无所得,亦复毫无二致。不管是醒时还是梦中,最终都是了无所得,转眼皆空。《临江仙》讲:“滚滚长江东逝水,浪花淘尽英雄。是非成败转头空。青山依旧在,几度夕阳红。白发渔樵江渚上,惯看秋月春风。一壶浊酒喜相逢。古今多少事,都付笑谈中。”如果我们能够这样去思惟,所有的事情就不会万般计较了。否则,每天与别人勾心斗角、尔虞我诈,上演着你死我活的大戏。有时候固然是由于对方太过分了,但又何尝不是自己太著相。
岂非醒时即是梦时乎。故警告之曰如梦也。如梦如幻,我们不要单纯地理解为梦境都是虚妄的,更应该去观人生如梦。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如是作观,自然就不会计较人生的种种利益得失了。此时生活境缘虽如同往常一样,但是自己的内心却是随缘安住、一片清明的。
乃迷恋其中,计较分别,执著不舍。真痴人说梦矣。故曰众生从来不觉也。真的是如此,身心痴迷于世间情见业缘之中,不知醒来,如同痴人说梦般难以开解劝化。为什么会这样?根源就在于没有深入观照思维般若。今曰如梦,正唤其速觉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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